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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力义务

浏览量: 发布时间:2020-01-03

  一、会员权利

  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(二)有优先享受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权利。为外地会员来京提供必要的接待服务,可优先获得编印的书刊资料,单位会员可全年免费获得行业内部信息,免费入驻本会官方微信商城,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企业家年会,各种行业展销会、国内外游学考察和研讨会;参加开展的各类型调研工作;符合条件优先申报先进单位评选,优先评定服务资质能力、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;优先参加AAA级信用评级工作;符合条件参加组织;

  (三)对本会工作有批评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,本会会员可以联合提出议案;

  (四)有权要求本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;

  (五)有权要求本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;

  (六)享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。

  二、会员应承担下列义务

  (一)守法经营;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执行行规行约,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本会的合法权益,完成委托事项;

  (二)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
  (三)宣传普及企业的科学知识,推广先进技术;

  (四)向本会提供本单位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等基本情况;

  (五)向本会缴纳会费,会费按任期缴纳。凡涉及中途退会,已缴纳会费不退;

  (六)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入会,组织地方或行业企业的相关活动;

  (七)连续一年不参加由组织活动和相关工作,本会根据章程有权予以除名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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